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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办理建筑施工资质时社保缴纳证明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9-01 20:23   浏览次数:次   作者:小编

在河南省郑州市申请建筑施工资质过程中,企业需依据国家政策与地方实施细则,明确社保缴纳证明的人员范围。根据2025年发布的较新规定,主要人员资质要求及操作规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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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毕须参保的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
-适用范围:
需涵盖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注册建造师(例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需配备5名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人员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限制条件:
若注册单位在1年内发生2次以上变更,该人员资质视为无效;
年龄超过60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用于资质申报。
2.技术负责人
-资质条件:
需持有相应专业职称(如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8年以上工程管理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
技术负责人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可查询,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报企业一致。
-核查重点:
河南省额外要求技术负责人社保连续缴纳满24个月,且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较低标准(3756元/月)。
3.职称人员
-专业与数量要求:
需满足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专业及人数(例如,建筑工程总承包乙级资质需6名结构、给排水等专业中级职称人员)。
职称人员须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关联,未关联者社保证明无效。
-社保连续性:
首次申请需提供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记录;增项或升级申请需提供3个月连续社保,且险种需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4.技术工人
-工种与资质要求:
需包含木工、砌筑工等房建领域主要工种,并持有住建部门或人社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
新办资质仍需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技术工人社保不得通过劳务公司代缴(除非企业提供全资控股证明)。
-替代方案:
资质延续时,企业可通过签署《技术工人用工真实性承诺书》替代社保证明。
 二、无需参保的人员类别
1.现场管理人员
-政策依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较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现场管理人员(如施工员、安全员)不再纳入资质审批条件。
-例外情况:
若企业自愿申报现场管理人员社保,需确保社保缴纳单位与申报企业一致,但此项非强制要求。
2.临时聘用人员
-定义范围:
指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纳入企业员工名册的短期用工(如实习生、兼职顾问)。
-合规要求:
此类人员不得列入资质申报人员名单,且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三、河南省及郑州市的专项规定
1.年龄限制
-硬性标准:
所有申报人员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含内退、返聘)不得用于资质申报。
系统将自动核验身份证信息,年龄超过60岁(含生日当天)的人员申报将被驳回。
2.社保动态核查机制
-核查频率:
资质获批后,郑州市住建局每季度随机抽取20%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要求企业提供近3个月工资发放记录及劳动合同。
-异常处理:
若发现社保缴纳单位与申报企业不符、人员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等情况,将触发资质异常标注,企业需在30日内完成整改。
3.职称人员材料简化
-线上核验:
职称人员社保信息通过“国家职称网”自动核验,企业无需单独提交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例外情况:
若职称证书未在全国联网系统备案,需补充提供河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认证函。
 四、材料准备与风险防控
1.主要材料清单
-人员信息表:
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岗位名称、缴费期限等信息,且与社保系统数据完全一致。
-社保证明形式:
优先通过“河南人社网上业务大厅”或“郑好办app”下载带电子签章的证明,文件需包含16位验证码或二维码,可通过社保官网验证真伪。
-辅助材料:
技术负责人需提供2项可查工程业绩证明(合同及验收报告),且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标注。
2.风险防控要点
-数据一致性:
确保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信息、社保记录、业绩证明等数据与官方平台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错漏导致驳回。
-动态核查应对:
资质获批后,企业需定期自查社保缴纳情况,确保人员稳定性,避免因核查不通过被列入异常名录。
-政策更新跟踪:
关注河南省及郑州市住建部门发布的较新政策,及时调整申报策略,确保符合动态调整的资质要求。
3.常见问题处理
-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
若人员社保由关联公司缴纳,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或集团内部调令,明确人员隶属关系。
-人员频繁变更:
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在1年内变更超过2次的,需补充提供变更原因说明及原单位离职证明。
-职称证书未联网:
若职称证书未在全国系统备案,需联系发证机构加快信息录入,或通过河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认证函。
4.优化申报流程
-提前规划人员配置:
根据资质标准提前配备主要人员,确保社保缴纳时间满足连续性要求(如技术负责人需24个月连续社保)。
-利用线上核验工具:
通过“国家职称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等工具提前核验人员资质,减少材料补正次数。
-建立合规档案:
对申报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记录、业绩证明等材料进行分类归档,便于随时调取核查。
通过系统化准备与动态风险管控,企业可快效完成郑州市建筑施工资质申报,同时避免因材料瑕疵或政策变动导致的审批延误。
 2.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社保单位名称不符:
若因企业名称变更导致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与当前登记不一致,需提交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变更确认书》。
-社保补缴认定:
资质审核过程中,补缴的社保记录原则上不予认可(政策明确允许的例外情形除外,如因社保系统技术故障导致的断缴),需确保社保缴纳的连续性。
-信息误差修正:
若社保证明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原件信息不一致,需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信息变更登记,并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文件。
 五、政策依据与查询渠道
1.国家层面标准: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较低等级资质标准中现场管理人员数量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
2.河南省地方政策: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2024年7月发布);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hngcjs.hnjs.gov.cn)。
3.郑州市实施细则: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主要人员养老保险考核标准的通知》(2021年5月发布);
 - 通过“郑好办”app的“企业资质申报”模块,可实时查询政策解读及下载标准材料模板。
主要提示:在郑州市申请建筑施工资质时,社保证明需覆盖以下四类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且需满足四大关键条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社保连续缴纳无间断、社保缴纳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险种覆盖多方面。建议企业优先通过线上平台获取合规证明材料,并持续关注动态核查要求,避免因人员配置或社保问题导致资质审批受阻。对于企业名称变更、跨区域参保等复杂情况,建议提前与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资质审批窗口沟通,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较新政策要求。
在郑州市办理建筑施工资质时,社保证明覆盖的人员范围需严格对照所申请资质类别的具体标准,通常包括以下类别:
注册类人员
-注册建造师:不同类别的建筑施工资质对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数量有明确要求。例如,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需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共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这些注册建造师毕须是在申报企业名下完成注册且社保正常缴纳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项注册人员:部分涉及专业设计的资质类别(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能要求配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以某类特殊建筑设计资质为例,会根据资质等级要求相应数量的注册建筑师,这些人员同样需纳入社保缴纳范围。
技术类人员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企业技术管理的主要角色,资质标准对其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有明确规定。例如,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技术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持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技术负责人毕须由申报企业为其缴纳社保。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同资质类别对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专业领域和数量有差异化要求。例如,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可能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这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社保应由申报企业统一缴纳。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资质的特殊要求,还可能涉及其他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如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同样需纳入社保缴纳范围。
现场管理类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力量,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俗称“八大员”)。不同资质类别对各类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背景有具体要求,这些人员需由申报企业缴纳社保。例如,申请建筑工程施工郑州代办工程资质总承包三级资质时,对各类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有明确规定,且需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技术工人
技术工人是直接参与工程施工的一线人员,资质标准根据工程特点对技术工人的专业类别和数量有明确要求。例如,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要求配备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这些技术工人www.zzdbzz.cn毕须与申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由企业统一缴纳社保。
注意事项:
1.社保证明需体现申报企业为人员缴纳社保的起止时间,且连续缴纳记录需覆盖资质申报前的一定周期(具体以政策要求为准)。
2. 若人员同时受聘于多家单位,或社保缴纳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将导致资质审核不通过。
3. 对于企业名称变更、跨区域参保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准备变更证明材料,并确保社保缴纳记录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4. 建议企业定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较新政策,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